首頁 > 秀策專欄 > 法律知識 > 社區行政人員變身「律師」?社區訴訟的代理人誤區與潛在風險 社區法律顧問 / 新莊區律師推薦 / 台北律師推薦 / 社區訴訟律師推薦/台北律師事務所/台北律師推薦

社區行政人員變身「律師」?社區訴訟的代理人誤區與潛在風險 社區法律顧問 / 新莊區律師推薦 / 台北律師推薦 / 社區訴訟律師推薦/台北律師事務所/台北律師推薦

分享到


「請問律師,我目前是社區的財務秘書,有一位住戶拖欠管理費,我們已經寄存證信函給他,但依然沒來繳款。社區打算提起民事訴訟,但卻要我擔任訴訟代理人,請問是合法的嗎?」

近期,本所律師收到許多社區第一線行政人員提出類似的諮詢。
這是一個非常典型、卻常被社區管理委員會(下稱管委會)忽視的嚴重問題。
為了節省預算,有些管委會會將「催討管理費」的最後一步──民事訴訟,交由社區總幹事或行政人員處理。然而,看似省錢的舉動,實則隱藏著法律程序的風險,甚至可能導致社區行政團隊的權責完全崩解。
 

一、 法律怎麼說:行政人員可以代表社區上法院嗎?

首先,必須先釐清法律規定。
在我國法律體系下,原則上傾向於「律師強制代理主義」,但並非絕對。
根據《民事訴訟法》第 68 條規定,訴訟代理人「原則上」應委任律師。雖然在例外情況下(如小額訴訟或經審判長許可),非律師身分的人員(如社區員工)「有可能」被允許擔任訴訟代理人,但必須經過法官的同意
換句話說,社區行政人員去法院打官司,並非「理所當然」,而是處於法律制度的例外地帶。
 

二、 為什麼管委會不該讓行政人員擔任訴訟代理人?

即便法院勉強同意讓行政人員出庭,對社區而言,仍有三個不可忽視的隱患:

1. 專業不對口,勝訴變敗訴
行政人員的專業在於行政庶務,而非民事訴訟法。
追討管理費看似簡單,但到了法庭,若對方聘請律師,針對「管委會組織合法性」、「催告程序是否完備」、「請求權時效」等技術性細節進行攻防,缺乏法律專業能力的人員基本上招架不住。此外,若因程序瑕疵導致程序駁回或敗訴,不僅拿不回管理費,還賠了裁判費與社區士氣。

2. 職場權責不符,導致人才流失
要求行政人員承擔「訴訟代理人」的高壓角色,不僅超出原本的職務範圍(Job Description),更是一種巨大的心理負擔。一個社區頻繁把訴訟重任交給行政人員,人員可能因為害怕出庭、擔心寫錯狀紙而選擇離職,將導致社區人事頻繁更動,造成混亂,對社區的長期穩定百害而無一利。

3. 非專業人士,缺乏威嚇力
由行政人員寄出的存證信函或出庭,對惡意欠繳的住戶來說,往往缺乏威懾力。反之,若由專業律師事務所出具律師函或代理出庭,能展現出管委會「認真看待此事」的決心,往往能在訴訟開始之前促成對方還款。
 

三、 秀策法律事務所能為社區做什麼?

面對住戶欠繳管理費,管委會應當將「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」。
秀策法律事務所提供針對公寓大廈的專屬法律服務:
  • 支付命令與訴訟代理:我們熟悉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與欠費催收的實務程序,能以最快速度聲請支付命令或進行小額/簡易訴訟,精準打擊欠款住戶的痛點。
  • 常年法律顧問:簽署常年顧問約,管委會無須為了單一案件疲於奔命。從發律師函到出庭,我們就是社區最強的後盾。
  • 行政人員的防火牆:讓您的行政人員專注於社區庶務,讓律師來處理紛爭,這才是留住好員工、優化社區治理的長久之計。
 

「省下的律師費,補不回敗訴的缺口與員工的信任。」
如果你是社區行政人員,請將這篇文章轉發給您的管委會委員;
如果您是管委會委員,請立即停止讓員工涉險,讓秀策法律事務所協助您建立合法的催收制度。


-----------------
【秀策法律事務所 Show Strategy Law Firm】

•    所長:沈士閎律師
•    主持律師:張業珩律師
•    官方網站:https://www.showtse.com/
•    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57號5樓之12
•    E-mail:lawyer.show.shen@gmail.com
•    電話:(02) 2382-0686

「事必躬親終會氣急攻心,專業請交給專業的來。」
法律糾紛的複雜程度堪比人體,稍微有點變化,就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。正如生了病大家會去看醫生一樣,遇到法律糾紛,建議還是找值得信賴的律師尋求專業諮詢,方能對症下藥,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,無端損失比律師費更龐大的金錢或名譽損害哦!
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