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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方被判「緩刑」不用關?那我該怎麼辦?——給被害人的指南 #律師事務所 #律師推薦 #台北律師事務所 #新北律師推薦 #新北律師事務所 #刑事訴訟律師 #刑事訴訟律師推薦 #台北刑事訴訟律師推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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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律師,我不服!那個騙我錢的人,法官竟然判他緩刑!他是不是沒事了?那我受的苦算什麼?」

別急著生氣!「緩刑」很可能是你拿到賠償金的最佳保障。
當然,我們完全理解被害人接到被告判決書時可能的錯愕與憤怒。情感上,我們希望壞人受到最嚴厲的懲罰,比如坐牢;但基於法律現實與經濟考量,對方被判緩刑,對您來說,卻也未必是壞事。
今天,我們要從被害人的角度,告訴您如何面對被告的緩刑判決,以及如何確保您的權益不會跟著緩刑一起消失。
 

一、 觀念翻轉:為什麼法官不讓他坐牢?


首先必須說明的是,對方獲得緩刑,並不代表無罪。相反地,這代表法官確認了他真的有罪。
法官願意給予緩刑,通常是對方符合「初犯」、「情節尚可原諒」,或者最重要的「表現願意解決過錯的誠意」──與被害人和解並賠償損害
試想,倘若對方真的去坐牢,他在監獄中的勞作金一個月可能只有幾百元,根本無法負擔給您的損害賠償。把他放在外面工作,便可以透過分期付款等方式賠償您的損失,這才是法律希望達成的雙贏。
 

二、 您的保障在哪裡?要看清楚判決書的「附帶條件」


趕緊翻開您收到的判決書,一般而言,如果宣告被告緩刑,法官往往會依據《刑法》第74條第2項規定,附加一些條件,這就是給您的保障。

1. 命被告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,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 
這一條最重要!法官有時會直接寫明:「被告應於民國X年X月X日前,給付被害人新台幣X萬元」,或是依據和解方案,寫上分期付款之細節。

2. 命其完成戒癮治療、精神治療或心理輔導 (常見於毒品或家暴案件)

3. 禁止對被害人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之不法侵害 (常見於跟騷或恐嚇案件)
 

三、 如果對方拿到緩刑後就擺爛不賠錢了怎麼辦?


與被告和解後,被害人最擔心便是:「被告會不會騙到緩刑之後就不賠錢了?」
放心,法律給了您一把尚方寶劍,正是「聲請撤銷緩刑」!
依據《刑法》第75條之1,倘若被告違反法官判下的負擔且情節重大,例如寫明了每個月的5號要付1萬元,結果付了一半就不付了,檢察官就能聲請法院撤銷他的緩刑宣告。

【您可以採取的行動】
一旦對方拖欠賠償,請立刻蒐集證據,聯繫您的律師,或直接向地檢署執行科具狀陳報。當對方知道「不賠錢就得進去關」時,籌錢的速度通常會變得非常非常地快
 

四、 我真的很不甘心,覺得被告判太輕了,還能夠上訴嗎


如果您覺得對方毫無悔意,談和解時的賠償金額也很低,當然有權利表達不滿。
但請注意,刑事案件的當事人是「檢察官」與「被告」,身為「被害人(或告訴人)」,您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上訴,必須「具狀請求檢察官上訴」

【黃金時效】
檢察官的上訴期間只有20天,扣除文書往返時間,在您收到判決書之後,最好在7至10天內趕緊請律師撰擬「請求檢察官上訴理由狀」,遞進法院。若是拖得太久,檢察官無法上訴,判決就確定了。
 

五、 結語:讓專業律師幫您把關最後一哩路


對方獲判緩刑,並不是一切的結束,而是賠償的開始。
若您有以下狀況:

1.    判決書的緩刑沒有附帶賠償條件,讓您擔心求償無門。
2.    被告拿到緩刑之後就人間蒸發,拒絕賠償。
3.    您實在無法判決結果,想要請求檢察官上訴。


請不要一個人悶著生氣,這將會錯失關鍵的法律時效。

請趕緊聯繫秀策法律事務所,讓我們協助您行使被害人的權利,
督促對方履行賠償,或者幫您爭取再次審判的機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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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秀策法律事務所 Show Strategy Law Firm】

•    所長:沈士閎律師
•    主持律師:張業珩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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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事必躬親終會氣急攻心,專業請交給專業的來。」
法律糾紛的複雜程度堪比人體,稍微有點變化,就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。正如生了病大家會去看醫生一樣,遇到法律糾紛,建議還是找值得信賴的律師尋求專業諮詢,方能對症下藥,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,無端損失比律師費更龐大的金錢或名譽損害哦!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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