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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權會和管委會開會時可以錄影嗎?——每個社區都該建立全程錄影制度 社區法律顧問 / 新莊區律師推薦 / 台北律師推薦 / 社區訴訟律師推薦/台北律師事務所/台北社區律師推薦 / 新北社區律師推薦 / 社區紛爭律師推薦/社區治理律師推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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某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上,主席宣布:「贊成的請鼓掌!」台下響起一片掌聲,決議通過。
一年後,這項決議因程序瑕疵被住戶告上法院。法庭上,當初鼓掌的人記憶模糊、各說各話,法官問:「除了會議紀錄,當時有錄音錄影嗎?」管委會啞口無言。
這不是假設,而是真實發生在法院裡的困境。本文將以實務判決為證,告訴您一項事實:社區會議「應該」且「可以」建立錄音錄影制度,為所有決議加一層保障。
 

一、 為什麼「應該」錄? 


讓我們看一個血淋淋的真實判決。參照113年度上字第97號判決所述,某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就制定規約、管理費標準等重大議案,僅以「在場人鼓掌之方式」作為通過決議。
法院如何認定?判決書明確指出:「僅以鼓掌之方式……外觀上無從判斷各參與決議之區權人之真意及是否已達同意比例,即難認有為表決及選舉…應認未有合法作成之決議存在」。
關鍵點出來了:當決議方式無法被客觀驗證,決議很可能被認定為「不成立」
試想,如果當時有全程錄影,能清楚拍到舉手表決的人數與過程,這項耗費社區心力的決議,何至於在法庭上一筆勾銷?

錄音錄影的三大「保命」功能:
1.    證明「程序合法」: 證明開會通知合法送達、出席人數與權數達標、表決方式符合規約(是舉手、投票,而非鼓掌)。
2.    確立「發言真意」: 避免會後有人否認自己說過的話或贊成的案,所有討論過程有影音為憑。
3.    還原「衝突現場」: 若會議中有爭執或秩序問題,影音紀錄能公正還原現場,避免各執一詞。
 

二、 法律上「可以」錄嗎? 


許多管委會擔心:「錄音錄影會不會侵害隱私、違反個資法?」
事實上,社區會議是處理公共事務的場合,與會者發言是針對社區公眾事務,其性質與純私人談話不同,原則上當然可以錄音錄影
而更重要的是,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賦予社區高度的自治權。
關鍵在於:透過正式的社區決議,將錄音錄影「制度化」。
請看一個成功範例。參照109年度上字第1361號判決書:大鵬華城社區曾於管理委員會會議中決議「管理委員會會議或其他不定時會議與會委員均可全程錄音錄影」。
這個案例告訴我們兩件事:
1.    社區有權自行決定: 管理委員會可以透過決議,明確授權與會者進行錄音錄影。這項決議本身就是錄影行為的合法性基礎。
2.   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更高權源: 如109年度上字第1361號判決也提到,該社區區權會也曾決議「管理委員會會議進行中需提供即時轉播以供全體住戶收視」。這顯示最高意思機關(區權會)的決議,能為錄影轉播提供最堅實的依據。
所以,答案是「可以錄」。
只要透過管委會決議或區權會修訂議事規則,明定「會議進行應全程錄音錄影」,並於會議開始時告知所有與會者,您的社區就建立了完全合法的錄影制度。
但如果沒有訂立規則呢?還是可以錄音錄影,只是未來遇到爭議時,會需要花費更多功夫解釋而已。
 

三、 重要的法律界線:社區可以決定「錄」,但不等於住戶可以任意「拿」


這是必須釐清的概念。
參照109年度上字第1361號判決,法院認為「錄製」與「複製交付」是兩回事。該案中,法院認為即使會議有錄影,區分所有權人依民法第541條委任關係請求管委會「交付」錄影資料,仍然缺乏法律依據。
意思是:社區可以為了存證、確保程序正義而主動錄影並保存,但個別住戶並不一定有權要求管委會提供影音檔複本。
這更凸顯出,由社區統一錄製並保存,而非依賴個人私自錄音,才是對社區整體最公平、最無爭議的方式。
 

四、 如何打造無懈可擊的會議影音制度


我們不只告訴您重要性,更提供具體可執行的「法律工程藍圖」。

第一步:取得絕對合法的授權——修改《議事規則》或《規約》
這是根本大法。我們協助您的社區起草明確條文,例如:
「本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及管理委員會會議,應由秘書單位或指定人員進行全程錄音錄影,影音檔案屬社區公共檔案,由管理委員會保存至少五年。會議開始時,主席應告知與會者本次會議將進行錄音錄影。」
將制度明文化,可徹底杜絕「偷錄」的爭議,讓一切在陽光下進行。

第二步:設計實務SOP,讓保護機制真正運轉
我們協助規劃:
1.    設備與保管: 建議使用社區公費購置錄影設備,檔案儲存於社區公用的硬碟或雲端空間,避免由個人委員保管引發疑慮。
2.    查閱與運用規範: 明定在什麼情況下可調閱影音檔。例如:管委會為製作會議紀錄時、發生訴訟法院調取時、或經管委會過半數決議同意為釐清特定爭議時。這既能發揮存證功能,又避免檔案被濫用。
3.    與會議紀錄勾稽: 會議紀錄的決議事項,必須與影音檔內容一致。這能直接防堵「會議紀錄記載決議,但實質上根本未合法表決」的致命瑕疵。

第三步:爭議發生時,讓影音檔成為王牌證據
萬一社區決議遭到挑戰,例如有住戶主張表決不合法、開會通知未送達時,您手中的影音檔將是反駁對手的利器。
•    面對「程序瑕疵」指控: 您可以直接出示錄影,證明開會過程合法。參照109年度台上字第1837號判決,會議通知是否合法送達常是爭點,若會議開場有宣讀或展示已送達的證明,錄影即可存證。
•    面對「決議不成立」訴訟: 如同113年度上字第97號判決,若對方主張決議僅是鼓掌通過,您的完整表決過程錄影,就是讓對方訴求徹底崩潰的最強武器。
•    監督物業公司: 若會議中與物業公司討論服務缺失,其承諾改善的發言被記錄下來,後續若未履行,該錄影即成追究對方「不完全給付」的關鍵證據。
 

結語:與其擔心被錄,更該害怕沒有錄


在這個現代科技與法律意識抬頭的時代,拒絕錄影的會議,等於讓社區置於決議效力不穩定的風險之中。
建立公開、透明的錄影制度,是保護所有與會者(包括主席、委員與住戶)的最佳方式,讓社區公共事務的討論回歸理性與證據的層面。
秀策法律事務所,由沈士閎律師與張業珩律師領軍,我們不只處理訴訟,更擅長為社區打造「預防訴訟」的法律基礎建設。從議事規則的擬定、決議程序的把關,到影音檔案管理制度的建立,我們提供一站式的法律規劃服務。
當口說無憑,一份影音紀錄就是決議最堅實的護甲。
別讓社區辛苦達成的共識,因為缺乏一道簡單的影音紀錄,而在法庭上化為烏有。現在就開始,為您的每一次會議,裝上這副法律的盔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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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秀策法律事務所 Show Strategy Law Firm】

•    所長:沈士閎律師
•    主持律師:張業珩律師
•    官方網站:https://www.showtse.com/
•    地址: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57號5樓之12
•    E-mail:lawyer.show.shen@gmail.com
•    電話:(02) 2382-0686

「事必躬親終會氣急攻心,專業請交給專業的來。」
法律糾紛的複雜程度堪比人體,稍微有點變化,就會出現截然不同的結果。正如生了病大家會去看醫生一樣,遇到法律糾紛,建議還是找值得信賴的律師尋求專業諮詢,方能對症下藥,免得賠了夫人又折兵,無端損失比律師費更龐大的金錢或名譽損害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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